智通财经APP讯,*ST东园(002310.SZ)发布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于2024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告称,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若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将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要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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