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乳业(002946.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对重庆新牛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60万元。经查,公司在2023年半年报披露前已明确知悉重庆瀚虹无法实现承诺的业绩,但未在2023年6月30日对重庆瀚虹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的规定,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席刚、总经理朱川和财务总监褚雅楠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席刚、朱川和褚雅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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