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12月20日 - 中国国税总局周五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要求互联网平台按季度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并赋予税务机关获取合同订单、交易明细等涉税信息的权力。
国税总局并强调,超过90%平台内经营者和绝大多数平台内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不会因信息报送而增加,而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等不合规行为的高收入者,其税收负担会回归正常水平。
国税总局官网刊登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涉税风险应对、税务检查时,有权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同订单、交易明细等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如实提供。
国税总局强调,规定将促进对平台内不当经营行为的及时有效监管,合规守信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将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有助于推动部门协同共治,更及时发现平台“内卷式”竞争、虚假“刷单”骗取流量等不当经营行为。
中国平台经济的典型代表为阿里巴巴9988.HK、京东9618.HK、拼多多PDD.O等电商平台,外卖平台美团3690.HK、网约车平台滴滴等。其中,电商平台上的店铺、外卖平台上的商家属于“平台内经营者”,外卖员、网约车平台司机、快递员等属于平台内从业人员。
过去数年,中国已对诸多平台经营者的逃税行为做出处罚,其中,以淘宝一姐薇娅的逃税案最受关注。2021年底,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被指控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人民币,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最终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国税总局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只需依法履行报送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其自身经营情况和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平台内合规经营的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和商户税负不会发生变化;外卖员、快递员、家政人员、网约车司机、网络货运司机等人员的收入信息,可不报送。
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称,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
(发稿 黄斌;审校 吴云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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