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灵康药业(603669.SH)发布公告,2024年12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灵康制药”)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联采办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灵康制药产品注射用拉氧头孢钠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
公司全资子公司灵康制药的注射用拉氧头孢钠2023年销售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0%;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额为320.67万元,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比例为1.39%。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灵康制药拟中选药品的价格较拟中选省份现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下降。若拟中选产品确定中选后将签订购销合同并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产品市场开拓及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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