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公告,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其持有的400万股公司股票将被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执行,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江苏帝奥不是奥特佳控股股东,本次事件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此次执行是因江苏帝奥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仲裁裁决未履行导致。公司将继续关注江苏帝奥持股变动情况。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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