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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魏泉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职业规划调整,魏泉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副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魏泉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魏泉胜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魏泉胜先生非独立董事、副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原定任期至2026年12月13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泉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减持承诺事项。魏泉胜先生辞职后,其股份变动仍需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魏泉胜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魏泉胜先生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为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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