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公告,2024年9月19日,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总股本减少,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持股比例从18.74%变动至20.76%,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持股比例从11.31%变动至12.5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众益福持股比例从5.23%变动至5.79%。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合计持股比例从35.27%变动至39.07%,权益变动为3.80%。2024年12月9日,深圳金信安与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深圳金信安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共3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权益变动为5.0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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