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0日福成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良、副董事长蔡琦、财务总监甄兰兰、李福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一)公司2023年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2023年年报未披露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1863万元存货-土地受限情况。2023年年报财务报告-其他关联方情况未披露三河市禾旺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丰稔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康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皓鸣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厚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弘朋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驰盛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卓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10家合作社或禾旺、谷裕、丰稔、谷康、皓鸣、厚丰、弘朋、驰盛、卓业、谷裕)为控股股东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控制法人,与福成股份存在关联关系。(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变更施工方情况2023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刘家河养牛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施工方为承德宏远建设集团,项目预算1.88亿元。5月16日,公司支付承德宏远建设集团1700万元施工费后,变更项目施工方为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647亿元。对于变更施工方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三)公司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2024年1—3月,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控制的10家合作社累计向福成股份养殖分公司购牛2834.25万元。2024年5月,10家合作社累计向福成股份屠宰分公司售牛360.24万元。以上交易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公司自2023年11月24日起陆续将下属子公司账户内合计1.139亿元资金划转至李福成指定的禾旺、谷裕、丰稔、谷康、皓鸣、厚丰等6家农业合作社银行账户,后于12月31日前该6家合作社将上述资金全部转回上市公司。以上资金划转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四)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且违反同业竞争承诺上述10家合作社为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李福成控制,李福成作为福成股份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向上市公司报送10家合作社关联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同时,以上10家合作社从事与福成股份养殖分公司相同的活牛养殖、出售等业务,构成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与2013年福成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时李福成作出的有关“本人/本公司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对福成五丰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的承诺不一致。
处罚决定如下: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良,时任财务总监甄兰兰,时任代行董事会秘书蔡琦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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