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证券之星12-06

证券之星消息,12月6日三晖电气公开信息显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坤、财务总监李林林、徐丽红、王虹、于文彪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一是储能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储能业务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是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公司开立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履行审议程序,部分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余额超过审议额度,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四条、第七条第三款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胡坤、李林林、于文彪、王虹、徐丽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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