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公告,公司及管理人已与17家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这些财务投资人包括China Orient Enhanced Income Fund、外贸信托-玄武3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铭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中,11家投资人已签署《关于不可撤销地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自中利集团转增的股票过户至名下之日起,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的中利集团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该协议是在前期相关方已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预重整投资协议》基础上签署的正式协议。公司此前已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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