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提起诉讼获判 收回3888万元款项

财中社12-04

财中社12月4日电利元亨(688499)发布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根据公告,公司作为原告在与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的设备采购合同纠纷中,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需在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提货款373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50万元,同时还需支付律师费26万元、保全担保费5万元和公证费4150元,合计3920万元。公司已对相关案涉设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判决执行后将冲回部分计提的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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