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公告,公司董事胡柏安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11%)。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胡柏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雷迪克公告,公司董事胡柏安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11%)。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胡柏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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