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拟议法律将就数字竞争问题对大科技公司处以罚款

路透中文12-02 11:11
澳大利亚拟议法律将就数字竞争问题对大科技公司处以罚款

路透社悉尼12月2日 - 澳大利亚周一提出了一项法律,如果全球科技公司压制竞争,阻止消费者在不同服务之间进行转换,那么这些公司可能会被处以高达 5000 万澳元的罚款,($33 million)。

中左翼工党政府已将矛头指向大科技公司的影响力,议会上周通过了 (link),禁止16岁以下儿童使用社交媒体。

助理国库部长斯蒂芬-琼斯(Stephen Jones)在周一晚些时候的讲话节选中表示,拟议的法律将授权澳大利亚竞争监管机构监督合规情况、调查网络反竞争行为并对公司处以罚款。

"路透社在悉尼的公共政策研究麦凯尔研究所(McKell Institute)看到了琼斯的演讲稿,其中提到:"数字经济对我们目前的法律框架提出了挑战。

"占主导地位的平台可以收取更高的成本,减少选择,并使用偷偷摸摸的手段锁定消费者使用某些产品。在既有参与者之外进行创新几乎变得不可能"。

苹果AAPL.O谷歌GOOGL.O和MetaMETA.O在应用程序下载和广告收入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它们在被要求就拟议的法律发表评论时没有立即做出回应。

咨询过程定于 2 月 14 日结束,届时将进行更多讨论,以准备立法草案。

计划中的法律类似于欧盟的《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 (link)),可以让人们更容易地在社交媒体平台、互联网浏览器和应用程序商店等竞争服务之间流动。

根据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的建议,政府可以选择那些最有可能损害竞争的平台。

"琼斯将表示:"最初,我们将优先考虑应用程序市场和广告技术服务,以履行特定服务义务。

这些特定义务将限制公司将用户评分低的应用程序推到搜索列表的前列,并防止为自己的服务提供优于第三方的待遇。

竞争委员会 2022 年关于数字平台服务的一份报告显示,谷歌控制了澳大利亚 93% 至 95% 的在线搜索服务,而苹果的 App Store 占有约 60% 的应用下载量,Google Play Store 占有 40%。

Meta Platforms 旗下的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共提供了该国 79% 的社交媒体服务。

(1 美元 = 1.5359 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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