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11-27

证券之星消息,11月26日超卓航科公开信息显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光平、总经理李羿含、董事会秘书王诗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一、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400万元到3,000万元。同时,公司进行风险提示称,公司因存款被划转事件产生了5995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暂未对该笔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该部分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减值风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4年2月26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800万元到-2,995万元,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拟对上述5995万元全额确认为损失。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500.16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和2023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二、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2024年1月2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子公司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机厂于2023年12月开展飞机零部件及工装加工制造业务,金额共计923.75万元;2023年12月公司购买管理人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为1,000万元。上述交易公司补充审议并披露为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已达到披露标准。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光平、时任总经理李羿含、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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