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25日安靠智电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晓凌、非独立董事王春梅、财务总监蒋浩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一是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二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项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第四条第一款、《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但安靠智电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上述事实不符。
处罚决定如下: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