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9.75元/股(含本数)。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9.75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3,361,34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80%;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6,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016,80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8%。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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