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董事长兼总经理邢美正、时任总经理高四清、董事会秘书于芳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主要问题包括: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购买理财产品超过授权额度;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投资期限授权不明确,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明确具体的责任追究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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