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公告,公司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合同约定,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收购价款总额为759.57万元,其中土地收购补偿价为740.29万元、地上附着物资产补偿价为19.29万元。乙方完成收储土地不动产权证注销及净地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土地收购价款一次性拨付给甲方,再由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次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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