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银行(03988.HK) (601988.SH)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对被告人刘连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连舸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ta/da)(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沽空资料截至 2024-11-26 16:25。) (A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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