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1月13日瑞和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一、公司治理不规范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部分内幕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一)部分装饰装修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你公司装修装饰业务中部分合作项目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相关账面利润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二)部分坏账准备计提不规范你公司单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不恰当、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时前瞻性信息相关系数选取不规范、未及时关注个别注销客户信用状况,导致部分坏账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准确。同时,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第十六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财务会计核算问题影响了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三、诉讼事项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你公司部分诉讼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部分已披露的诉讼事项相关时间信息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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