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最新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证券之星11-15

ST高鸿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能按时偿还、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付景林、总经理张新中、时任董事会秘书丁明锋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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