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证券之星11-12

证券之星消息,11月11日禾信仪器公开信息显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振、非独立董事陆万里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禾信仪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容包括“在广州建设综合服务运营管理总部,在全国10个主要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周边地区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保服务”。2022年9月7日,公司讨论确定将“服务网络建设从10个城市拓展到全国各地”,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明显超出10个主要城市覆盖范围。以上变化涉及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但公司未将相关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也及时披露变更原因及保荐机构的意见。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4号)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的相关规定。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禾信仪器在2023年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对相关参数取值使用同行业平均水平,偏离了公司实际经营水平,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经测算,公司2023年年报少计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137.22万,多计净利润137.22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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