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联想控股 港交所公告,本公司(作为卖方一)、君创集团(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二,与卖方一合称卖方)、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其余股东、目标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与阳光人寿(作为买方)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据此,(i)卖方一及卖方二分别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人民币4.26亿元注册资本及人民币0.24亿元注册资本(分别约占目标公司经扩大注册资本的14.51%及...
网页链接11月1日, 联想控股 港交所公告,本公司(作为卖方一)、君创集团(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二,与卖方一合称卖方)、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其余股东、目标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与阳光人寿(作为买方)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据此,(i)卖方一及卖方二分别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人民币4.26亿元注册资本及人民币0.24亿元注册资本(分别约占目标公司经扩大注册资本的14.51%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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