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日,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凯盛新能)公告,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凯盛新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母公司统一采购再平价销售给子公司的业务未按净额法核算。该事项影响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母公司单体会计报表披露的准确性。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业绩预告、董事辞任等事项属于内幕信息,公司未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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