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业绩持续亏损风险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精伦电子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业绩持续亏损风险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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