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委托人可自愿提前实施。长江证券指出,2019年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提出了新的规范,旧国标下的车型自2025年起将不允许上路,由此产生的替换需求...
网页链接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委托人可自愿提前实施。长江证券指出,2019年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提出了新的规范,旧国标下的车型自2025年起将不允许上路,由此产生的替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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