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证券之星09-20

证券之星消息,9月20日豆神教育公开信息显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窦昕、非独立董事张瑛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2024年1月24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2,000万元至-38,000万元。3月22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预计净利润修正为2,870万元至3,430万元。4月25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3,160万元。豆神教育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修正不及时。

处罚决定如下: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窦昕、时任财务总监张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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