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财通社09-13

智洋创新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1》和《警示函2》。其中,《警示函1》指出,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在减持计划中未披露一致行动人信息,且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将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并计算,违反了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2》指出,智洋创新在相关报告中未披露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及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且在提示性公告中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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