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未来会如何?

FTChinese06:00
尊敬的用户您好,这是来自FT中文网的温馨提示:如您对更多FT中文网的内容感兴趣,请在苹果应用商店或谷歌应用市场搜索“FT中文网”,下载FT中文网的官方应用。

2024年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同意中国19家民营银行之一的江西裕民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地方国资南昌金融控股公司(南昌金控),持股比例30%。民营银行的未来发展方向路在何方?那么,地方国资成为民营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不论国资还是民营资本均需要在合法合规尊重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参与自由竞争。因此,不论是民营资本入股国资企业、还是国有资本入股民营企业都需要从市场规则和商业逻辑角度去看。

其次,银行是中国金融机构的主体,具有重要而特殊的金融中介职能,银行必须具有足够的信用,足够的风险管理水平,接受足够强的监管,否则就会因其特殊的“代理监督人”的身份而出现问题,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伤害储户和企业的利益。

近年来,民营资本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出了很多问题,远有明天系,近有泛海系和中植系,其共同特点都是民间资本在控制了金融机构后,展开了一系列“圈钱”或“滚雪球”的类“庞氏骗局”行为。这类民间资本控制金融机构后的圈钱行为频繁发生,对民营金融机构的声誉形成了危害,造成了公众对民营金融机构的极度不信任。在这样的环境下,国有资本入住民营金融机构,有助于增强民营银行的信誉。

其实,裕民银行是具有地域特色的民营银行,服务对象主要以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为主。中小银行这样的经营模式其实是符合我国金融体系发展的大方向的,有助于补充大中银行经营范围的不足,但裕民银行的资本主要来自民间资本缺乏足够的信誉,特别是其第一大股东正邦集团,曾经的“江西猪王”,近年来业绩不佳,其此前控股的上市公司正邦科技也一度“披星戴帽”,面临被强制退市的风险,这是裕民银行生存发展的最大障碍。

南昌金控进入裕民银行有以下几个意义:

1、有助于恢复裕民银行的信用,使得其背后有了国家信用的加持;

2、地方金控占股只有30%,不到三分之一,不能在股东大会投票层面对裕民银行的董事会组成及重大战略决策实施一票否决,国资没有干预裕民银行的正常经营决策流程。

3、国资是地方金控,是具有一定金融监管经验的,有助于监督裕民银行的经营在合法合规的背景下实施,这也有助于保护裕民银行其他股东的利益。

因此,站在裕民银行视角,地方金融控股30%可以补强裕民银行信誉,提升裕民银行形象,保证银行的合规经营不被个别民营资本控制,保护裕民银行的其他股东及存款人的合法利益。

今年是第一家民营银行成立十周年,不妨借此机会回头来看民营银行的十年发展。

首先,民营银行出现的背景是中国开放金融体系,希望打破垄断,建立自由竞争的金融体系,这是国家政策导向的大背景。

其次,民营银行的组织形式其实是多种多样的,有纯粹的新组建的民营银行,有地方农商行城商行改造形成的民营银行,也有股份制银行中的国资淡出形成民营资本控制的民营银行。

再次,民营银行发展中的最核心问题不是如何扩大市场规模,而是如何才能不被股东掏空成为违法犯罪的渠道和工具。过去十年,商业银行被民营资本掏空的案例比比皆是,从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盛京银行,到泛海系、中植系,其套路大多是民营资本利用其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金融机构完成金融欺诈。越来越多的这类案例,使得大家不禁对民营资本参股银行的动机产生了种种疑问和顾虑:

1、民营资本投资银行图的是股票分红吗?银行股票的分红水平并不高,略高于存款利率,与理财收益水平相当。

2、 民营资本投资银行图的是股票升值吗?银行的股票在股市上是很独立的存在,不会随大市涨,炒作银行股票的收益不高。

3、民营资本投资银行图的是融资便利吗?这是大家最害怕的,民间资本成为银行股东后,在搞掂银行行长后,获取银行贷款,是很多银行暴雷的常见路径。

4、当某民营资本直接间接地获得银行67%的绝对控制权后,他会干什么?当然是掏空银行,坑掉所有存款人的钱的,盛京银行被恒大控股后的贷款投向就很说明问题。

因此,在当前的环境下,社会对民营银行能否合法合规经营的顾虑越来越多,民营银行难以获得社会信任,这固然是某些民营银行自身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但同时也是在金融监管缺失的情况下,金融泡沫迅猛膨大而后破裂的必然。但是,专注于服务本地的民营银行在国家金融体系中依旧具有重要的存在意义,因此,当社会对民营银行丧失信心时,国家有必要给那些一直在合法合规经营的民营银行背书。

那么,民营银行的未来发展方向路在何方?

首先是合法合规,不要把民营银行的经营炒作到资本运作也就是圈钱骗钱的角度。

其次是做出特色,民营银行不可能走“大而全”的路,只能“小而散”和地域特色化。

最后,需要加强对民营银行的监管和公司治理,特别是股东结构,民营银行需要形成内部股权制衡,如要求每个股东实控在30%以下。从过去的案例来看,当对民营银行的监管不如对大中型银行的监管时,实际控制30%以上的股东有足够的动机铤而走险,利用银行的特殊性,做出掏空银行的存款、提前套现走人等非法行为,而不在乎民营银行能否活下去。但民营银行一旦破产,就会造成存款人的损失,最后由政府和纳税人买单。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本文编辑徐瑾 [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