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证券之星08-20

证券之星消息,8月20日成都路桥公开信息显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信托理财相关信息披露违规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成都路桥合计购买中铁信托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共15,600万份,对应金额15,600万元。公司关于该信托计划的购买理由、安全性、流动性等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信托计划及相关信托贷款发生延期兑付、逾期,且年报中关于信托贷款续期的披露不准确;公司2023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将用于购买并代持信托计划的款项列报为预付账款,导致披露的预付账款金额不准确;公司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关于该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不完整。(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整,未包含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的召集人姓名或名称、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有关要件。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载明个别自然人股东对部分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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