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利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08-06

证券之星消息,8月5日ST百利公开信息显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良友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6月20日,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称,公司近12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涉案金额19,874.91万元。公告显示,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1月4日,公司累计发生8起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合计6,743.2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23%,首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的披露标准。2024年5月13日,公司就与内蒙古新圣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涉案金额8,008.13万元,该案件的涉案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4.83%,再次触及重大诉讼、仲裁的披露标准,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单独披露。但是,公司对上述累计及单个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6月20日,公司才对相关诉讼、仲裁予以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较大,对公司损益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合称《股票上市规则》)第7.4.1条、第7.4.2条的规定,在累计或单独触及披露标准时及时披露,但公司未在重大诉讼、仲裁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予以披露,也未在单项重大诉讼、仲裁触及披露标准时及时披露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存在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的行为。

处罚决定如下:

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良友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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