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亚联发展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拟被罚200万

中新经纬08-04

中新经纬8月4日电 亚联发展4日晚间公告称,8月2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证监处罚字[2024]1号),公司拟被警告、罚款200万元。

经查明,亚联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开店宝”)服务商返现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13714256.57元、虚增预付账款13714256.57元。开店宝系纳入亚联发展2021年合并报表的非同一控制子公司,亚联发展持股比例45%。

(二)开店宝资金调节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7111150.00元、应付账款7111150.00元。

(三)开店宝子公司错误清理三年以上不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应付账款8278844.67元、营业成本8278844.67元。

(四)开店宝银联清算款差异调整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3178768.52元、营业成本3369494.63元、应交税费190726.11元。

(五)开店宝手续费返还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33619560.65元、营业成本35636734.29元、应交税费2017173.64元。

(六)开店宝未根据结算单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1999201.36元、应付账款1999201.36元。

综上,开店宝2021年度少记营业成本70109681.52元、营业收入36798329.17元、应付账款17389196.03元、应交税费2207899.75元,多记预付账款13714256.57元。开店宝上述事项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33311352.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12.33%;虚增净资产33311352.35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81.39%。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财务资料、相关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吉林证监局认为,亚联发展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亚联发展董事长王永彬、财务总监陈道军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永彬负责亚联发展的全面工作,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应负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陈道军组织、直接参与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王永彬、陈道军在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负主要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吉林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王永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三)对陈道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亚联发展成立于1999年,2009年在深交所上市,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同日,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8月2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相关事项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8月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8月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当天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联发展”变更为“ST亚联”,证券代码仍为“00231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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