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财通社07-29

威龙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公司董事长朱秋红、总经理孙砚田、时任董事会秘书白璐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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