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公告,收到公司股东通知,公司股东高赫男先生分别与股东姜开学先生、崔积旺先生、邹志强先生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高赫男先生与配偶王艳女士、配偶母亲梁美玲女士、配偶兄弟王志成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与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于高赫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构成管理层收购,尚需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相关程序,不触及要约收购。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