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之星07-05

证券之星消息,长青集团(002616)07月0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贵公司有没有中报预告计划?如果有就早点预告出来不好吗?也让投资者有信心。

长青集团董秘:您好!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预约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关注。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