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公司如有相关计划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证券之星06-27

证券之星消息,天健集团(000090)06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贵公司股价持续下跌,迟迟不进行2023年度分红,是不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问题?

天健集团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司将尽快安排2023年度分红派息,具体分红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希望贵司董事会积极响应管理层号召回购股份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谢谢!

天健集团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如有相关计划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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