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六国化工(600470)作为被告的《劳动争议民事一审调解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皖0711民初383号- 标题:劳动争议民事一审调解书
- 审理法院: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案由:劳动争议
- 裁判结果:一、被告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刘某某支付60000元(该费用为原被告双方劳动争议和解的一次性对价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未结算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加班费、值班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费、赔偿金、社会保险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刘某某
- 被告: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4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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