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最新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证券之星06-04

ST百灵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财务总监李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