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润装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05-30

证券之星消息,5月30日通润装备公开信息显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娜、副总经理樊真真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3年5月17日,通润装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2023年5月17日至9月20日,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通润装备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最高存款余额为1.1亿元人民币,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直至2023年9月20日才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于2023年9月21日对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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