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04-25

证券之星消息,4月25日亿利洁能公开信息显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瑞丰、总经理侯菁慧、非独立董事张艳梅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洁能或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3,645万元至5,2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1,242万元至-9,601万元。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因公司预计对存放在亿利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计提货币资金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持有的煤炭资源补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联营企业净利润减少等因素,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48,737万元至59,56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2,005万元至72,835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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