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白酒的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高档白酒、中档白酒、低档白酒。口子系列白酒悠久的历史、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了充分和广泛的认可,并已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威认定: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2年第113号公告,批准对口子窖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口子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2006年,口子牌口子窖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口子商标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8年,由口子老井、老窖池和酒厂建筑群构成的口子窖遗址,被认定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老井掘于隋唐之际,老窖池始建于元末明初,目前均在沿用;2011年,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国强当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